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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年注冊會計師考試《稅法》科目考試大綱
發布時間:2021-03-01 15:57
來源:立信CPA培訓

今天的文章,會帶來2021年注冊會計師考試《稅法》科目考試大綱。如果你準備報考這門科目,還請多多留意。
2021年注冊會計師考試《稅法》科目的考試目標
考生應當根據本科目考試內容與能力等級的要求,理解、掌握或運用下列相關的專業知識和職業技能,堅守職業價值觀、遵循職業道德、堅持職業態度,解決實務問題??荚嚿婕暗南嚓P法規截至2020年12月31日。
1.稅法與稅制相關的基本原理;
2.現行各實體稅種的納稅義務人、征稅對象、稅率、計稅依據、納稅環節、納稅地點和稅收優惠等相關規定;
3.不同企業從事各種生產經營活動所涉及的稅種及應納稅額計算;
4.個人取得各種收入涉及的稅種、應納稅額計算及相關納稅事項的有關規定;
5.同一經營活動涉及多稅種的相互關系和應納稅額的計算方法;
6.企業或個人各主要稅種納稅申報表的準確填列;
7.企業或個人涉稅風險的判斷,稅收政策變動對納稅人的潛在影響及相關的稅收籌劃建議;
8.非復雜的國際交易相關稅務問題的分析與處理;
9.納稅人稅收遵從、稅務主管部門稅收服務意識、企業納稅事項和征稅機關征稅事項等與稅法執行相關的結論性判斷;
10.注冊會計師協會會員職業道德守則,包括職業道德基本原則和概念框架、從公正立場為政府和納稅人服務的職業道德。
2021年注冊會計師考試《稅法》科目的考試內容
一、稅法總論
(一)稅法概念:1.稅收與稅法的概念;2.稅收法律關系;3.稅法與其他法律的關系
(二)稅法原則:1.稅法基本原則;2.稅法適用原則
(三)稅法要素:1.總則;2.納稅義務人;3.征稅對象;4.稅目;5.稅率;6.納稅環節;7.納稅期限;8.納稅地點;9.減稅免稅、罰則和附則等其他要素
(四)稅收立法與我國稅法體系:1.稅收立法原則;2.稅收立法權及其劃分;3.稅收立法機關;4.稅收立法程序;5.我國現行稅法體系
(五)稅收執法:1.稅務機構設置與職能;2.稅收征收管理范圍劃分;3.稅收收入劃分;4.稅務檢查權;5.稅務稽查權;6.稅務行政復議裁決權;7.其他稅收執法權
(六)稅務權利與義務:1.稅務行政主體的權利與義務;2.納稅人、扣繳義務人的權利與義務;3.地方各級政府、有關部門和單位的權利與義務;4.發展涉稅專業服務促進稅法遵從
(七)國際稅收關系:1.國際重復征稅與國際稅收協定;2.國際避稅、反避稅與國際稅收合作
二、增值稅法
(一)征稅范圍及納稅義務人:1.征稅范圍;2.納稅義務人和扣繳義務人
(二)一般納稅人、小規模納稅人的登記管理:1.一般納稅人的登記管理;2.小規模納稅人的登記
(三)稅率與征收率:1.增值稅稅率;2.增值稅征收率;3.兼營行為的稅率選擇
(四)增值稅的計稅方法:1.一般計稅方法;2.簡易計稅方法;3.扣繳計稅方法
(五)一般計稅方法應納稅額的計算:1.銷項稅額的計算;2.進項稅額的確認和計算;3.應納稅額的計算
(六)簡易征稅方法應納稅額的計算:1.應納稅額的計算;2.含稅銷售額的換算;3.資管產品運營業務的增值稅處理
(七)進口環節增值稅的征收:1.進口環節增值稅的征收范圍及納稅人;2.進口環節增值稅的適用稅率;3.進口環節增值稅應納稅額計算;4.進口環節增值稅的管理
(八)出口和跨境業務增值稅的退(免)稅和征稅:1.出口貨物、勞務和跨境應稅行為退(免)稅基本政策;2.出口貨物、勞務和跨境應稅行為增值稅退(免)稅政策;3.出口貨物、勞務和跨境應稅行為增值稅免稅政策;4.出口貨物、勞務和跨境應稅行為增值稅征稅政策;5.外國駐華使(領)館及其館員在華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增值稅退稅管理;6.境外旅客購物離境退稅政策;7.出口貨物、勞務和跨境應稅行為退(免)稅管理
(九)稅收優惠:1.《增值稅暫行條例》規定的免稅項目;2.“營改增通知”及有關部門規定的稅收優惠政策;3.財政部、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部分征免稅項目;4.增值稅起征點的規定;5.其他有關減免稅規定
(十)征收管理:1.納稅義務發生時間、納稅期限和納稅地點;2.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納稅申報辦法;3.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納稅申報辦法;4.“營改增”匯總納稅管理辦法
(十一)增值稅發票的使用及管理:1.增值稅專用發票;2.增值稅普通發票;3.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;4.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;5.“營改增”后納稅人發票的使用
三、消費稅法
(一)納稅義務人與稅目、稅率:1.納稅義務人;2.稅目;3.稅率
(二)計稅依據:1.從價計征;2.從量計征;3.從價從量復合計征
(三)應納稅額的計算:1.生產銷售環節應納消費稅的計算;2.委托加工環節應稅消費品應納稅額的計算;3.進口環節應納消費稅的計算;4.已納消費稅扣除的計算;5.特殊環節應納消費稅的計算;6.消費稅出口退稅的計算
(四)征收管理:1.征稅環節;2.納稅義務發生時間;3.納稅期限;4.納稅地點;5.納稅申報
四、企業所得稅法
(一)納稅義務人、征稅對象與稅率:1.納稅義務人;2.征稅對象;3.稅率
(二)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:1.收入總額;2.不征稅收入和免稅收入;3.稅前扣除原則和范圍;4.不得扣除的項目;5.虧損彌補
(三)資產的稅務處理:1.固定資產的稅務處理;2.生物資產的稅務處理;3.無形資產的稅務處理;4.長期待攤費用的稅務處理;5.存貨的稅務處理;6.投資資產的稅務處理;7.稅法規定與會計規定差異的處理
(四)資產損失的所得稅處理:1.資產損失的定義;2.資產損失扣除政策;3.資產損失稅前扣除管理
(五)企業重組的所得稅處理:1.企業重組的認定;2.企業重組的一般性稅務處理方法;3.企業重組的特殊性稅務處理方法
(六)稅收優惠:1.免征與減征優惠;2.高新技術企業優惠;3.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優惠;4.小型微利企業優惠;5.加計扣除優惠;6.創投企業優惠;7.加速折舊優惠;8.減計收入優惠;9.稅額抵免優惠;10.民族自治地方優惠;11.非居民企業優惠;12.特殊行業優惠;13.海南自由貿易港企業所得稅優惠;14.其他優惠
(七)應納稅額的計算:1.居民企業應納稅額的計算;2.境外所得抵扣稅額的計算;3.居民企業核定征收應納稅額的處理;4.非居民企業應納稅額的計算;5.非居民企業所得稅核定征收辦法;6.房地產開發企業所得稅預繳稅款的處理
(八)征收管理:1.納稅地點;2.納稅期限;3.納稅申報;4.源泉扣繳;5.跨地區經營匯總納稅企業所得稅征收管理;6.合伙企業所得稅的征收管理;7.居民企業報告境外投資和所得信息的管理;8.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核定征收企業所得稅;9.納稅申報表填寫方法
五、個人所得稅法
(一)納稅義務人與征稅范圍:1.納稅義務人;2.征稅范圍;3.所得來源地的確定
(二)稅率與應納稅所得額的確定:1.稅率;2.應納稅所得額的確定
(三)稅收優惠:1.免征個人所得稅的優惠;2.減征個人所得稅的優惠
(四)境外所得的稅額扣除:1.稅法規定的抵免原則;2.境外來源所得;3.居民個人應分項計算當期境外所得應納稅額;4.居民個人應區分來源國計算境外所得抵免限額;5.居民個人可抵免的境外所得稅稅額的確定;6.居民個人境外所得享受協定待遇的規定;7.居民個人境外所得限額抵免規定;8.居民個人境外所得納稅申報時間;9.居民個人境外所得納稅申報地點;10.居民個人境外所得納稅年度判定規則;11.居民個人境外所得憑納稅憑證享受抵免;12.居民個人被派往境外工作,取得所得的稅款預扣預繳規定;13. 居民個人境外所得為外幣時折算規定;14. 居民個人境外所得納稅義務法律責任
(五)應納稅額的計算:1.居民個人綜合所得應納稅額的計算;2.非居民個人工資薪金所得、勞務報酬所得、稿酬所得和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;3.經營所得應納稅額的計算;4.財產租賃所得應納稅額的計算;5.財產轉讓所得應納稅額的計算;6.利息、股息、紅利所得和偶然所得應納稅額的計算
(六)應納稅額計算中的特殊問題
(七)征收管理:1.自行申報納稅;2.全員全額扣繳申報納稅;3.辦理2019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事項的規定;4.專項附加扣除的操作辦法;5.反避稅規定;6.自然人納稅識別號的規定;7.個人所得稅《稅收完稅證明》調整為《納稅記錄》的規定;8.建立個人所得稅納稅信用管理機制
六、城市維護建設稅法和煙葉稅法
(一)城市維護建設稅法:1.納稅義務人和征稅范圍;2.稅率、計稅依據與應納稅額的計算;3.稅收優惠和征收管理
(二)煙葉稅法:1.納稅義務人與征稅范圍;2.稅率和應納稅額的計算;3.征收管理
(三)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:1.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征收范圍及計征依據;2.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計征比率;3.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計算;4.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減免規定
七、關稅法和船舶噸稅法
(一)關稅征稅對象與納稅義務人:1.征稅對象;2.納稅義務人
(二)進出口稅則:1.進出口稅則概況;2.稅則歸類;3.關稅稅率
(三)關稅完稅價格與應納稅額的計算:1.一般進口貨物的完稅價格;2.特殊進口貨物的完稅價格;3.出口貨物的完稅價格;4.應納稅額的計算;5. 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稅收政策
(四)關稅減免:1.法定減免稅;2.特定減免稅;3.暫時免稅;4.臨時減免稅
(五)征收管理:1.關稅繳納;2.關稅的強制執行;3.關稅退還;4.關稅補征和追征;5.關稅納稅爭議的處理
(六)船舶噸稅:1.征收范圍和稅率;2.應納稅額的計算;3.稅收優惠;4.征收管理
八、資源稅法和環境保護稅法
(一)資源稅法:1.納稅義務人;2.稅目、稅率;3.計稅依據;4.應納稅額的計算;5.減稅、免稅項目;6.征收管理;7.水資源稅改革試點實施辦法
(二)環境保稅稅法:1.納稅義務人;2.稅目與稅率;3.計稅依據;4.應納稅額的計算;5.稅收減免;6.征收管理
九、城鎮土地使用稅法和耕地占用稅法
(一)城鎮土地使用稅法:1.納稅義務人與征稅范圍;2.稅率、計稅依據和應納稅額的計算;3.稅收優惠;4.征收管理
(二)耕地占用稅法:1.納稅義務人與征稅范圍;2.稅率、計稅依據和應納稅額的計算;3.稅收優惠和征收管理
十、房產稅法、契稅法和土地增值稅法
(一)房產稅法:1.納稅義務人與征稅范圍;2.稅率、計稅依據和應納稅額的計算;3.稅收優惠;4.征收管理
(二)契稅法:1.納稅義務人和征稅范圍;2.稅率、計稅依據和應納稅額的計算;3.稅收優惠;4.征收管理
(三)土地增值稅法:1.納稅義務人與征稅范圍;2.稅率;3.應稅收入與扣除項目;4.應納稅額的計算;5.房地產開發企業土地增值稅清算;6.稅收優惠;7.征收管理
十一、車輛購置稅法、車船稅法和印花稅法
(一)車輛購置稅法:1.納稅義務人與征稅范圍;2.稅率與計稅依據;3.應納稅額的計算;4.稅收優惠;5.征收管理
(二)車船稅法:1.納稅義務人與征稅范圍;2.稅目與稅率;3.應納稅額的計算與代繳納;4.稅收優惠;5.征收管理
(三)印花稅法:1.納稅義務人;2.稅目與稅率;3.應納稅額的計算;4.稅收優惠;5.征收管理
十二、國際稅收稅務管理實務
(一)國際稅收協定:1.國際稅收協定及其范本;2.我國締結稅收協定(安排)的情況;3.國際稅收協定典型條款介紹;4.國際稅收協定管理
(二)非居民企業稅收管理:1.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;2.承包工程作業和提供勞務;3.股息、利息、租金、特許權使用費和財產轉讓所得;4.中國境內機構和個人對外付匯的稅收管理
(三)境外所得稅收管理:1.適用范圍;2.境外所得稅額抵免計算的基本項目;3.境外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;4.可予抵免境外所得稅額的確認;5.境外所得間接負擔稅額的計算;6.適用間接抵免的外國企業持股比例的計算;7.稅收饒讓抵免的應納稅額的確定;8.抵免限額的計算;9.實際抵免境外稅額的計算;10.簡易辦法計算抵免;11.境外分支機構與我國對應納稅年度的確定;12.境外所得稅抵免時應納所得稅額的計算
(四)國際反避稅:1.稅基侵蝕和利潤轉移項目;2.一般反避稅;3.特別納稅調整
(五)轉讓定價稅務管理:1.關聯申報;2.同期資料管理;3.轉讓定價調整方法;4.轉讓定價調查及調整;5.預約定價安排
(六)國際稅收征管合作:1.情報交換;2.海外賬戶稅收遵從法案;3.金融賬戶涉稅信息自動交換標準
十三、稅收征收管理法
(一)概述:1.稅收征收管理法的立法目的;2.稅收征收管理法的適用范圍;3.稅收征收管理法的遵守主體
(二)稅務管理:1.稅務登記管理;2.賬簿、憑證管理;3.納稅申報管理
(三)稅款征收:1.稅款征收的原則;2.稅款征收的方式;3.稅款征收制度
(四)稅務檢查:1.稅務檢查的形式和方法;2.稅務檢查的職責
(五)法律責任
(六)納稅擔保和抵押:1.納稅保證;2.納稅抵押;3.納稅質押;4.法律責任
(七)納稅信用管理:1.納稅信用信息的采集;2.納稅信用評估;3.納稅信用評估結果的確定和發布;4.納稅信用評估結果的應用;5.納稅信用修復
(八)稅收違法行為檢舉管理辦法:1.檢舉事項的接收與受理;2.檢舉事項的處理;3.檢舉事項的管理;4.檢舉人的答復和獎勵;5.權利保護;6.法律責任;7.其他事項
(九)稅務文書電子送達規定(試行)
十四、稅務行政法制
(一)稅務行政處罰:1.稅務行政處罰的原則;2.稅務行政處罰的設定和種類;3.稅務行政處罰的主體與管轄;4.稅務行政處罰的簡易程序;5.稅務行政處罰的一般程序;6.稅務行政處罰權力清單;7.稅務行政處罰的執行;8.稅務行政處罰裁量權行使規則
(二)稅務行政復議:1.稅務行政復議機構和人員;2.稅務行政復議范圍;3.稅務行政復議管轄;4.稅務行政復議申請人和被申請人;5.稅務行政復議申請;6.稅務行政復議受理;7.稅務行政復議證據;8.稅務行政復議審查和決定;9.稅務行政復議和解與調解;10.稅務行政復議指導和監督;11.補充規定
(三)稅務行政訴訟:1.稅務行政訴訟的概念;2.稅務行政訴訟的原則;3.稅務行政訴訟的管轄;4.稅務行政訴訟的受案范圍;5.稅務行政訴訟的起訴和受理;6.稅務行政訴訟的審理和判決
2021年注冊會計師考試《稅法》科目的考試目標
考生應當根據本科目考試內容與能力等級的要求,理解、掌握或運用下列相關的專業知識和職業技能,堅守職業價值觀、遵循職業道德、堅持職業態度,解決實務問題??荚嚿婕暗南嚓P法規截至2020年12月31日。
1.稅法與稅制相關的基本原理;
2.現行各實體稅種的納稅義務人、征稅對象、稅率、計稅依據、納稅環節、納稅地點和稅收優惠等相關規定;
3.不同企業從事各種生產經營活動所涉及的稅種及應納稅額計算;
4.個人取得各種收入涉及的稅種、應納稅額計算及相關納稅事項的有關規定;
5.同一經營活動涉及多稅種的相互關系和應納稅額的計算方法;
6.企業或個人各主要稅種納稅申報表的準確填列;
7.企業或個人涉稅風險的判斷,稅收政策變動對納稅人的潛在影響及相關的稅收籌劃建議;
8.非復雜的國際交易相關稅務問題的分析與處理;
9.納稅人稅收遵從、稅務主管部門稅收服務意識、企業納稅事項和征稅機關征稅事項等與稅法執行相關的結論性判斷;
10.注冊會計師協會會員職業道德守則,包括職業道德基本原則和概念框架、從公正立場為政府和納稅人服務的職業道德。
2021年注冊會計師考試《稅法》科目的考試內容
一、稅法總論
(一)稅法概念:1.稅收與稅法的概念;2.稅收法律關系;3.稅法與其他法律的關系
(二)稅法原則:1.稅法基本原則;2.稅法適用原則
(三)稅法要素:1.總則;2.納稅義務人;3.征稅對象;4.稅目;5.稅率;6.納稅環節;7.納稅期限;8.納稅地點;9.減稅免稅、罰則和附則等其他要素
(四)稅收立法與我國稅法體系:1.稅收立法原則;2.稅收立法權及其劃分;3.稅收立法機關;4.稅收立法程序;5.我國現行稅法體系
(五)稅收執法:1.稅務機構設置與職能;2.稅收征收管理范圍劃分;3.稅收收入劃分;4.稅務檢查權;5.稅務稽查權;6.稅務行政復議裁決權;7.其他稅收執法權
(六)稅務權利與義務:1.稅務行政主體的權利與義務;2.納稅人、扣繳義務人的權利與義務;3.地方各級政府、有關部門和單位的權利與義務;4.發展涉稅專業服務促進稅法遵從
(七)國際稅收關系:1.國際重復征稅與國際稅收協定;2.國際避稅、反避稅與國際稅收合作
二、增值稅法
(一)征稅范圍及納稅義務人:1.征稅范圍;2.納稅義務人和扣繳義務人
(二)一般納稅人、小規模納稅人的登記管理:1.一般納稅人的登記管理;2.小規模納稅人的登記
(三)稅率與征收率:1.增值稅稅率;2.增值稅征收率;3.兼營行為的稅率選擇
(四)增值稅的計稅方法:1.一般計稅方法;2.簡易計稅方法;3.扣繳計稅方法
(五)一般計稅方法應納稅額的計算:1.銷項稅額的計算;2.進項稅額的確認和計算;3.應納稅額的計算
(六)簡易征稅方法應納稅額的計算:1.應納稅額的計算;2.含稅銷售額的換算;3.資管產品運營業務的增值稅處理
(七)進口環節增值稅的征收:1.進口環節增值稅的征收范圍及納稅人;2.進口環節增值稅的適用稅率;3.進口環節增值稅應納稅額計算;4.進口環節增值稅的管理
(八)出口和跨境業務增值稅的退(免)稅和征稅:1.出口貨物、勞務和跨境應稅行為退(免)稅基本政策;2.出口貨物、勞務和跨境應稅行為增值稅退(免)稅政策;3.出口貨物、勞務和跨境應稅行為增值稅免稅政策;4.出口貨物、勞務和跨境應稅行為增值稅征稅政策;5.外國駐華使(領)館及其館員在華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增值稅退稅管理;6.境外旅客購物離境退稅政策;7.出口貨物、勞務和跨境應稅行為退(免)稅管理
(九)稅收優惠:1.《增值稅暫行條例》規定的免稅項目;2.“營改增通知”及有關部門規定的稅收優惠政策;3.財政部、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部分征免稅項目;4.增值稅起征點的規定;5.其他有關減免稅規定
(十)征收管理:1.納稅義務發生時間、納稅期限和納稅地點;2.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納稅申報辦法;3.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納稅申報辦法;4.“營改增”匯總納稅管理辦法
(十一)增值稅發票的使用及管理:1.增值稅專用發票;2.增值稅普通發票;3.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;4.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;5.“營改增”后納稅人發票的使用
三、消費稅法
(一)納稅義務人與稅目、稅率:1.納稅義務人;2.稅目;3.稅率
(二)計稅依據:1.從價計征;2.從量計征;3.從價從量復合計征
(三)應納稅額的計算:1.生產銷售環節應納消費稅的計算;2.委托加工環節應稅消費品應納稅額的計算;3.進口環節應納消費稅的計算;4.已納消費稅扣除的計算;5.特殊環節應納消費稅的計算;6.消費稅出口退稅的計算
(四)征收管理:1.征稅環節;2.納稅義務發生時間;3.納稅期限;4.納稅地點;5.納稅申報
四、企業所得稅法
(一)納稅義務人、征稅對象與稅率:1.納稅義務人;2.征稅對象;3.稅率
(二)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:1.收入總額;2.不征稅收入和免稅收入;3.稅前扣除原則和范圍;4.不得扣除的項目;5.虧損彌補
(三)資產的稅務處理:1.固定資產的稅務處理;2.生物資產的稅務處理;3.無形資產的稅務處理;4.長期待攤費用的稅務處理;5.存貨的稅務處理;6.投資資產的稅務處理;7.稅法規定與會計規定差異的處理
(四)資產損失的所得稅處理:1.資產損失的定義;2.資產損失扣除政策;3.資產損失稅前扣除管理
(五)企業重組的所得稅處理:1.企業重組的認定;2.企業重組的一般性稅務處理方法;3.企業重組的特殊性稅務處理方法
(六)稅收優惠:1.免征與減征優惠;2.高新技術企業優惠;3.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優惠;4.小型微利企業優惠;5.加計扣除優惠;6.創投企業優惠;7.加速折舊優惠;8.減計收入優惠;9.稅額抵免優惠;10.民族自治地方優惠;11.非居民企業優惠;12.特殊行業優惠;13.海南自由貿易港企業所得稅優惠;14.其他優惠
(七)應納稅額的計算:1.居民企業應納稅額的計算;2.境外所得抵扣稅額的計算;3.居民企業核定征收應納稅額的處理;4.非居民企業應納稅額的計算;5.非居民企業所得稅核定征收辦法;6.房地產開發企業所得稅預繳稅款的處理
(八)征收管理:1.納稅地點;2.納稅期限;3.納稅申報;4.源泉扣繳;5.跨地區經營匯總納稅企業所得稅征收管理;6.合伙企業所得稅的征收管理;7.居民企業報告境外投資和所得信息的管理;8.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核定征收企業所得稅;9.納稅申報表填寫方法
五、個人所得稅法
(一)納稅義務人與征稅范圍:1.納稅義務人;2.征稅范圍;3.所得來源地的確定
(二)稅率與應納稅所得額的確定:1.稅率;2.應納稅所得額的確定
(三)稅收優惠:1.免征個人所得稅的優惠;2.減征個人所得稅的優惠
(四)境外所得的稅額扣除:1.稅法規定的抵免原則;2.境外來源所得;3.居民個人應分項計算當期境外所得應納稅額;4.居民個人應區分來源國計算境外所得抵免限額;5.居民個人可抵免的境外所得稅稅額的確定;6.居民個人境外所得享受協定待遇的規定;7.居民個人境外所得限額抵免規定;8.居民個人境外所得納稅申報時間;9.居民個人境外所得納稅申報地點;10.居民個人境外所得納稅年度判定規則;11.居民個人境外所得憑納稅憑證享受抵免;12.居民個人被派往境外工作,取得所得的稅款預扣預繳規定;13. 居民個人境外所得為外幣時折算規定;14. 居民個人境外所得納稅義務法律責任
(五)應納稅額的計算:1.居民個人綜合所得應納稅額的計算;2.非居民個人工資薪金所得、勞務報酬所得、稿酬所得和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;3.經營所得應納稅額的計算;4.財產租賃所得應納稅額的計算;5.財產轉讓所得應納稅額的計算;6.利息、股息、紅利所得和偶然所得應納稅額的計算
(六)應納稅額計算中的特殊問題
(七)征收管理:1.自行申報納稅;2.全員全額扣繳申報納稅;3.辦理2019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事項的規定;4.專項附加扣除的操作辦法;5.反避稅規定;6.自然人納稅識別號的規定;7.個人所得稅《稅收完稅證明》調整為《納稅記錄》的規定;8.建立個人所得稅納稅信用管理機制
六、城市維護建設稅法和煙葉稅法
(一)城市維護建設稅法:1.納稅義務人和征稅范圍;2.稅率、計稅依據與應納稅額的計算;3.稅收優惠和征收管理
(二)煙葉稅法:1.納稅義務人與征稅范圍;2.稅率和應納稅額的計算;3.征收管理
(三)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:1.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征收范圍及計征依據;2.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計征比率;3.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計算;4.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減免規定
七、關稅法和船舶噸稅法
(一)關稅征稅對象與納稅義務人:1.征稅對象;2.納稅義務人
(二)進出口稅則:1.進出口稅則概況;2.稅則歸類;3.關稅稅率
(三)關稅完稅價格與應納稅額的計算:1.一般進口貨物的完稅價格;2.特殊進口貨物的完稅價格;3.出口貨物的完稅價格;4.應納稅額的計算;5. 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稅收政策
(四)關稅減免:1.法定減免稅;2.特定減免稅;3.暫時免稅;4.臨時減免稅
(五)征收管理:1.關稅繳納;2.關稅的強制執行;3.關稅退還;4.關稅補征和追征;5.關稅納稅爭議的處理
(六)船舶噸稅:1.征收范圍和稅率;2.應納稅額的計算;3.稅收優惠;4.征收管理
八、資源稅法和環境保護稅法
(一)資源稅法:1.納稅義務人;2.稅目、稅率;3.計稅依據;4.應納稅額的計算;5.減稅、免稅項目;6.征收管理;7.水資源稅改革試點實施辦法
(二)環境保稅稅法:1.納稅義務人;2.稅目與稅率;3.計稅依據;4.應納稅額的計算;5.稅收減免;6.征收管理
九、城鎮土地使用稅法和耕地占用稅法
(一)城鎮土地使用稅法:1.納稅義務人與征稅范圍;2.稅率、計稅依據和應納稅額的計算;3.稅收優惠;4.征收管理
(二)耕地占用稅法:1.納稅義務人與征稅范圍;2.稅率、計稅依據和應納稅額的計算;3.稅收優惠和征收管理
十、房產稅法、契稅法和土地增值稅法
(一)房產稅法:1.納稅義務人與征稅范圍;2.稅率、計稅依據和應納稅額的計算;3.稅收優惠;4.征收管理
(二)契稅法:1.納稅義務人和征稅范圍;2.稅率、計稅依據和應納稅額的計算;3.稅收優惠;4.征收管理
(三)土地增值稅法:1.納稅義務人與征稅范圍;2.稅率;3.應稅收入與扣除項目;4.應納稅額的計算;5.房地產開發企業土地增值稅清算;6.稅收優惠;7.征收管理
十一、車輛購置稅法、車船稅法和印花稅法
(一)車輛購置稅法:1.納稅義務人與征稅范圍;2.稅率與計稅依據;3.應納稅額的計算;4.稅收優惠;5.征收管理
(二)車船稅法:1.納稅義務人與征稅范圍;2.稅目與稅率;3.應納稅額的計算與代繳納;4.稅收優惠;5.征收管理
(三)印花稅法:1.納稅義務人;2.稅目與稅率;3.應納稅額的計算;4.稅收優惠;5.征收管理
十二、國際稅收稅務管理實務
(一)國際稅收協定:1.國際稅收協定及其范本;2.我國締結稅收協定(安排)的情況;3.國際稅收協定典型條款介紹;4.國際稅收協定管理
(二)非居民企業稅收管理:1.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;2.承包工程作業和提供勞務;3.股息、利息、租金、特許權使用費和財產轉讓所得;4.中國境內機構和個人對外付匯的稅收管理
(三)境外所得稅收管理:1.適用范圍;2.境外所得稅額抵免計算的基本項目;3.境外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;4.可予抵免境外所得稅額的確認;5.境外所得間接負擔稅額的計算;6.適用間接抵免的外國企業持股比例的計算;7.稅收饒讓抵免的應納稅額的確定;8.抵免限額的計算;9.實際抵免境外稅額的計算;10.簡易辦法計算抵免;11.境外分支機構與我國對應納稅年度的確定;12.境外所得稅抵免時應納所得稅額的計算
(四)國際反避稅:1.稅基侵蝕和利潤轉移項目;2.一般反避稅;3.特別納稅調整
(五)轉讓定價稅務管理:1.關聯申報;2.同期資料管理;3.轉讓定價調整方法;4.轉讓定價調查及調整;5.預約定價安排
(六)國際稅收征管合作:1.情報交換;2.海外賬戶稅收遵從法案;3.金融賬戶涉稅信息自動交換標準
十三、稅收征收管理法
(一)概述:1.稅收征收管理法的立法目的;2.稅收征收管理法的適用范圍;3.稅收征收管理法的遵守主體
(二)稅務管理:1.稅務登記管理;2.賬簿、憑證管理;3.納稅申報管理
(三)稅款征收:1.稅款征收的原則;2.稅款征收的方式;3.稅款征收制度
(四)稅務檢查:1.稅務檢查的形式和方法;2.稅務檢查的職責
(五)法律責任
(六)納稅擔保和抵押:1.納稅保證;2.納稅抵押;3.納稅質押;4.法律責任
(七)納稅信用管理:1.納稅信用信息的采集;2.納稅信用評估;3.納稅信用評估結果的確定和發布;4.納稅信用評估結果的應用;5.納稅信用修復
(八)稅收違法行為檢舉管理辦法:1.檢舉事項的接收與受理;2.檢舉事項的處理;3.檢舉事項的管理;4.檢舉人的答復和獎勵;5.權利保護;6.法律責任;7.其他事項
(九)稅務文書電子送達規定(試行)
十四、稅務行政法制
(一)稅務行政處罰:1.稅務行政處罰的原則;2.稅務行政處罰的設定和種類;3.稅務行政處罰的主體與管轄;4.稅務行政處罰的簡易程序;5.稅務行政處罰的一般程序;6.稅務行政處罰權力清單;7.稅務行政處罰的執行;8.稅務行政處罰裁量權行使規則
(二)稅務行政復議:1.稅務行政復議機構和人員;2.稅務行政復議范圍;3.稅務行政復議管轄;4.稅務行政復議申請人和被申請人;5.稅務行政復議申請;6.稅務行政復議受理;7.稅務行政復議證據;8.稅務行政復議審查和決定;9.稅務行政復議和解與調解;10.稅務行政復議指導和監督;11.補充規定
(三)稅務行政訴訟:1.稅務行政訴訟的概念;2.稅務行政訴訟的原則;3.稅務行政訴訟的管轄;4.稅務行政訴訟的受案范圍;5.稅務行政訴訟的起訴和受理;6.稅務行政訴訟的審理和判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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